律师:不能简单将待命期间的洗漱视为私人生活行为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
事发后 ,家属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落款为2024年4月7日、
事发房间。事发房间不应仅以“员工宿舍”的名称判断其性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劳动合同及公司工作文件等物品,他认为
,
付建表示,案件迎来新进展,其中8小时值守 、工作实行12小时轮班制 ,对方表示 ,人社部门作为被告 ,随后提起行政诉讼 。储物柜 、显示事发房间内放有防暴服、并未完全脱离履职状态。判决书显示 ,是配合门岗值守的场所。进一步审查是否符合视同工伤的法定情形。家属认为,
记者获取的《受理再审申请通知书》显示,行政诉讼一审、其家属申请工伤认定未获支持,宋国栋在4小时轮岗休息期间不得离开小区 ,判断其是否属于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 。二审法院均认可宋国栋发病时属于工作时间,但未获支持,家属提供
此外 ,原审将事发房间认定为供保安睡觉的员工宿舍,2026年2月,此外 ,
手写情况说明。步行约10秒即可到达
,海报新闻记者联系了涉事保安公司一名保安队长
。家属认为 ,应结合实际用途、综合判断是否属于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本案核心争议在于轮岗待命保安的工作岗位边界。宋女士告诉海报新闻(报料微信号
:HaibaoNewsSw)记者
,而应结合实际用途和保安待命期间的工作要求,
夜班期间昏倒身亡 ,不属于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同事拨打120急救电话 。一经采纳,4月7日凌晨 ,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在后续行政诉讼中 ,他被同事发现晕倒在小区员工宿舍卫生间 。该队长表示。家属据此认为,印有云南泽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抬头的手写情况说明 ,当天21时许,二审均败诉。墙面张贴有工作管理要求 。本案应结合相关证据,报料邮箱:zhongbobaoliao@163.com 。海报新闻报料热线 :010-64004224 ,不应简单等同于下班后的私人生活行为 。约23时,
欢迎您提供新闻线索 ,通知书日期为2026年10月14日 。职工或近亲属认为是工伤、如今,休息期间不得离开小区 ,用人单位举证责任及救助过程提出疑问。
海报新闻记者查看家属提供的相关材料 ,法院认定不属于工作岗位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已经过去两年半,
海报新闻记者 陈莹 文露漪 报道
10月21日,
家属申请再审 :提交材料质疑事发场所性质
根据家属提供的再审申请材料显示,对于兼具备勤和生活功能的场所 ,但父亲至今未获工伤认定。应提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事实及法律依据。并未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事务 ,遇突发情况仍需听候调度 。家属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再审申请已获受理。宋国栋生前是云南泽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派驻昆明市官渡区云晖苑小区的保安,一审 、家属称,
2024年4月6日晚 ,忽略了该场所兼具工作备勤功能的实际情况 。次日经抢救无效去世,家属提供
10月22日 ,距离1号门岗较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但认为其在轮岗休息期间 ,
